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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委医疗卫生领域专家库信息更新维护和增录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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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北京市科委医疗卫生领域专家遴选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全面支撑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发展战略、决策和项目评审评估等科技管理工作,定于2017年7月19日-8月19日开展北京地区各医院专家的信息更新审核和增补工作。各医院有效的在库专家数量将作为市科委医疗卫生领域评选优秀组织管理单位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院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和增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入库的专家需德才兼备、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预防、保健康复等相关专业;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熟悉医疗卫生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研究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使用电脑,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增补入库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入选者、长江学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奖励获奖人、2017年市科委生物医药处立项项目负责人等,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入库。

  2. 其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可由本人申请、经单位推荐和市科委生物医药处项目部信息校验后入库。

  (1)近5年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前5位获得者;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累计在SCI、S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主编(副主编)所从事专业领域学术专著1部以上;

  (3)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主要学术组织中现任主委、副主委、常务委员、委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国家临床指南的制定修订者;

  (4)从事医疗卫生科技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评审等工作经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