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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问答

发布时间: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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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生育保险基金都负担哪些费用?

  答:1.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问:哪些费用需要生育险患者自己负担?

  答:1.分娩后婴儿的一切诊疗、医药费用均要患者自费承担。

  2.住院治疗过程中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特需费用。

  3.根据患者或家属提出特殊要求产生的费用。

  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使用医疗保险手册,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不一定就享受生育保险。二者有不同的报销范围不能混同使用。

  问:我享受生育保险,为什么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答: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欠费,个人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这种情况病人需自费结清全部住院费用,待用人单位补助费用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 患者违反国家或地方计生政策的。

  3. 患者住院时未带齐相关证件的。这种情况病人自费结清全部住院费用,待补齐手续后到医保中心报销。

  4. 患者疾病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药物流产)。

  问:产前检查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报销。报销金额见下表(三级医院)